錦明實: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從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7/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徐圳宏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昆山錦承電子有限公司之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總經理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過半數董事出席,全體出席董事無異
議通過,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徐圳宏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昆山錦承電子有限公司之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周市鎮順昶路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設計生產模具、金屬、塑料、液晶顯示器之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轉投資公司為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