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升:為升電裝(2231)已對怡利電(2497)提起民事訴訟並請求高額賠償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20
2.公司名稱:為升電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新聞稿
6.報導內容:
為升電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為升」)已於2015年10月20日向智
慧財產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怡利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怡利電
子」)及該公司負責人陳錫蒼及陳錫勳等人就侵害為升著作權事件負擔賠償損
害責任並應登報道歉。
據瞭解,為升在今年8月18日曾就怡利電子及陳錫蒼、陳錫勳等人涉嫌在
怡利電子生產銷售的胎壓偵測器產品(TPMS;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中使用侵害為升著作權的電腦程式乙事提出刑事告訴,案經彰化地檢
署指揮保智大隊搜索並扣押相當數量之侵權證物,目前仍由彰化地檢積極偵辦
中。
為升委請理律法律事務所針對前開怡利電子及負責人的不法行為提起民事訴
訟,並請求智財法院判決怡利電子及負責人賠償新台幣4億1500萬元,另要
求怡利電子等登報公開道歉且應回收銷毀侵害著作權之相關產品。為升並強
調,此次起訴數額係基於訴訟策略考量,日後將視訴訟進度及調查證據之結果
再為適當之擴張及主張。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將新聞稿內容上傳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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