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元:公告鼎元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鼎元五,代碼:24265)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99年12月07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01207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01207
發生緣由:依鼎元五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一)、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權人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流通在外之本債券。(二)、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三)、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99年11月5日至99年12月6日(四)、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99年12月6日(五)、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99年12月7日(六)、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99年11月5日(七)、債券收回手續 (1)、已過戶之債券: 債權人應持全部之債券及原留印鑑於99年11月5日起至99年12月6日止親臨或郵寄該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2)、未過戶之債券: 債權人應備妥債券、買進報告書、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於99年11月5日起至99年 12月6日止親臨或郵寄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3)、債券己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 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99年11月5日)起至屆滿日(99年12月6日)之前 一營業日止、由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08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95-1-2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類型:債券行使收回權
債券代碼:24265
票面利率: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
債息對照表:
本月底發行餘額: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
償還本金金額:0
付息:0
下櫃日期:0
評等種類:
評等機構:
信用評等等級:
評等日期:0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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