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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腐敗名單爆紅網絡 下屬企業高管紛紛落馬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石油下屬企業高管紛紛落馬窩串案浮出水面

2010年,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簡稱中石油)突然進入腐敗案件的高發季,其下屬企業的高管紛紛落馬,窩案、串案次第浮出水面,背后隱藏的利益黑洞及整個“腐敗鏈條”也隨之曝光。

用“多事之秋”來形容當下的中石油似乎再恰當不過了。2010年7月16日同一天發生的大連輸油管道爆炸事件和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3死1傷的安全事故還沒處理妥當,9月7日,中石油撫順石化又發生爆炸。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中石油連續出現了三起安全事故。

似乎應了“禍不單行”的那句古話,在安全事故頻發的同時,中石油分公司一大批高管人員卻因各種貪腐行為紛紛落馬。這種從未有過的內外交困的尷尬、混亂局面一下子把中石油推向了輿論的風頭浪尖。


人們在擔憂其內部安全監督和用人制約機制脆弱的同時,不禁要問:這個素來被稱為“共和國長子”的石油王國到底是怎么了?

更新中的“中石油腐敗名單”

最近,一份名單在網絡上炒得沸沸揚揚,它不是什么令人揚眉吐氣的金牌榜單,也不是什么供人取樂的影星歌星的人氣排行,而是“中石油”連續被抓的各地分公司的貪官名單。

截至2010年9月9日,中石油第二建設公司的設備部原主任瞿向群成為一長串的“中石油腐敗名單”中最新上榜的一個。

這一日,瞿向群被蘭州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據法官介紹,“其實,瞿向群的落馬不過是去年相關紀檢部門查辦蘭州某科技公司系列貪腐窩案的一個副產品。”

現年42歲的瞿向群,2005年1月才被任命為中石油公司第二建設公司設備部主任。但他從2005年11月至2008年9月,短短不到三年的時間,就利用手中職權收受他人賄賂71萬元。為此,網友“東方的月亮”打趣說,“當上中石油的高管,錢來得比家里開著印鈔機還快。”

以下是瞿向群受賄案的兩個細節:

2005年11月至2007年6月,瞿向群在與南京一家電器公司簽訂購買特種電焊機合同期間,后者先后4次向瞿向群送上總計46萬元答謝費;

2008年3月至9月,中石油公司第二建設公司公開招標采購液壓扳手,一家并未納入公司采購網的北京企業在瞿向群的提示下,聯合蘭州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競標,最終成功中標順利簽約。這一次,瞿向群提出的要求是“設備部有好多費用不好開支”,蘭州企業負責人于是先后辦理兩張金額共25萬元的儲蓄卡送給瞿向群。

無論從作案手法和受賄金額上來說,瞿向群與他的前輩貪官們相比,似乎都有點小巫見大巫,根本沒有可比之處。

在此前,中石油下屬企業中因涉嫌貪污受賄被司法機關查處的高管中,級別比瞿向群高,受賄金額比瞿向群大,牽扯面比瞿向群廣,作案手法比瞿向群隱秘和高明的大有人在。

比如,中石油黑龍江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王賢瀘,中石油工程建設公司一建公司原總經理顧滿林,中石油貴州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李懷忠,中石油山東銷售菏澤分公司原經理申乃進,中石油大慶油田地下資源開發公司原副經理王文璋,中石油獨山子石化公司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馬士虎,中石油撫順石化公司市場營銷部化工科原副科長顧祥鵬,中石油大慶石化公司儲運中心市場部原主任劉永革……

其中,顧滿林案引出的中石油工程建設公司一建公司原副總經理付紅雁等41人均涉嫌貪污、賄賂的窩案串案,蘭州石化公司物資采購系統15人涉嫌受賄,遼寧銷售丹東分公司6名領導班子成員中有4人涉嫌貪污受賄,黑龍江銷售大慶物流配送中心設立“小金庫”、涉嫌私分油款,有12人被檢察機關查辦,新疆自治區第三建筑公司原總經理、黨委書記馬敬增受賄案牽出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規劃計劃處原副處長夏紹柳等11人涉案……

馬士虎:把住房公積金當成搖錢樹

2009年7月29日是個普通的日子,但對于中石油獨山子石化公司的員工來說,卻是額手相慶的好日子,恨不得找幾掛鞭炮放放。因為這一天,新疆自治區克拉瑪依市獨山子區法院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詐騙罪,判處獨山子石化公司下屬的獨山子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馬士虎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馬士虎被逮捕后,獨山子石化公司的職工潘華(化名)說,“他是罪有應得啊,他可把我們職工坑苦了,我家所有的積蓄都讓他騙走了。”

36歲的馬士虎系新疆自治區克拉瑪依市人,大學文化,助理會計師職稱,因工作表現出色,被提拔為獨山子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負責該中心住房資金管理的各項具體業務。在這個職位上,他本應該把為職工謀福利的錢管好,但他卻無視國家關于住房資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明知故犯,最終墮入犯罪的深淵。

馬士虎第一次作案是在2003年底,當時他將獨山子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3000萬元資金,擅自交付給烏魯木齊市金新信托投資公司進行委托理財。在此理財過程中,馬士虎利用職務之便,伙同他人貪污投資收益款90.3萬元。

第一次得手嘗到甜頭之后,馬士虎膽子大了起來。2004年2月,馬士虎再次違反國家《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四次將住房資金及其他公款共430萬元挪給他人使用和進行個人盈利活動。

多次作案之后的風平浪靜讓馬士虎的私欲不斷膨脹,于是又打起身邊職工的主意。他謊稱投資“湘財證券”代為理財可獲取高額利息,誘騙本單位職工募集資金267萬元,其中絕大部分資金由馬士虎用于個人的盈利活動。后經多名集資受害人索要和民事訴訟,雖然追回大部分欠款,但仍有69萬余元至今未予追回。

“我一開始也是心存僥幸,認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有上億元資金,自己挪用、貪污點只要做得巧妙,肯定神不知、鬼不覺,”馬士虎后悔地對辦案檢察官說,“我把組織給予的權力變成獲取個人利益的資本,把廣大職工群眾的住房公積金當成”搖錢樹,私心越來越大,都是貪心害了我啊,如果早有人提個醒,我也不至于滑得這么遠。

王文璋和劉永革:“喝涼酒、收臟錢,早晚是病”

兩個成長經歷相似,落馬原因也相同的石油高管王文璋和劉永革,一個被判刑八年,一個被判十四年。有意思的是,二人出事前彼此還是很熟悉的朋友,他們犯罪后的畏懼心理甚至都極為相似。

2008年春節過后的一天晚上,大慶油田公司某住宅樓旁的一個橋洞子底下,出現一個鬼鬼祟祟的身影,他東張西望了一會兒,拿出一把鐵鍬在地上挖個坑,把一個塑料袋包裹放到里面,填平后又遠近反復看了幾遍,才放心地轉身離開。

這個人是大慶油田公司的王文璋,幾天來當他得知檢察機關正在調查一件與其所在單位有關的案件后,吃不下睡不著,驚慌失措之際,這才出現了前面深夜挖坑埋贓款的一幕。

46歲的王文璋是中石油大慶油田地下資源開發公司分管生產經營的副經理,同時還兼任下屬企業興茂公司的總經理。王文璋從一名優秀的大學畢業生,靠勤學苦練成為單位的生產技術骨干,并走上處級領導崗位。和他一起工作過的領導和同事提起他來,無不伸出大拇指夸獎他的敬業精神和才能。

王文璋走上處級領導崗位以后,究竟受賄了多少筆錢財他早已記不清了,他為此也常陷入一種內心的煎熬之中:一方面,為自己聚斂錢財的欲望得到了滿足而興奮;另一方面,又擔心東窗事發,唯恐事情敗露。用他自己的話說,“平常一聽到警車響就會心驚肉跳。”

所以,當檢察官找王文璋了解有關情況時,沒用幾句話,王文璋的精神防線就徹底崩潰了,隨即交代了自己的全部問題。

王文璋在反思自己的思想變化時,曾對辦案檢察官說:“我曾經猶豫過,知道別人遞過來的錢燙手,但我不收,會被別人說我難辦事,有的朋友也對我說,不拿也洗不清自己。我想只要我替人辦事了,拿了也沒事”。正是這種想法使他把最初的猶豫變成理所應當,變成心安理得,變成來者不拒。

經司法機關查明:2004年底至2008年春節前,王文璋以接受慰問費、感謝費、過節費等名義,先后16次收受與地下資源開發公司有業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所送的錢款共計90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2008年4月22日,王文璋因涉嫌受賄被大慶市檢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逮捕。

2008年10月15日,大慶市中級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王文璋有期徒刑八年,并沒收受賄所得90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

“王文璋之所以能夠如此明目張膽地瘋狂斂財,除了上級部門監管乏力外,和班子內部缺乏監督制約也有很大關系。王文璋擔任地下資源開發公司副經理之后,又兼任下屬的興茂公司經理,其他班子成員與王文璋相比差了兩個職級。職級上的懸殊,使他們對王文璋一味順從,由此養成王文璋有章不循、不按程序辦事的習慣,對企業重大事項的決策經常是獨斷專行、一手遮天,決策過程他人無法插手。這是導致王文璋違法犯罪的一個重要因素。”辦案人員告訴記者。

就在王文璋案發不久,大慶石化公司又一名石油高管——38歲的劉永革,因涉嫌受賄被大慶市龍鳳區檢察院刑事拘留了,后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大慶市龍鳳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劉永革落馬前是大慶石化公司儲運中心市場部原主任。他1994年大學畢業后即在大慶石化公司參加工作,在不到六年的時間里,他先后入了黨、提了干,還曾獲得過大慶石化公司十大杰出青年、十大優秀共產黨員和大慶市青年崗位能手等榮譽稱號。2002年10月被提拔為大慶石化公司儲運中心市場部主任。他在擔任大慶石化公司儲運中心市場部主任期間,利用負責污油、芳烴抽余油銷售價格調整、組織產品銷售以及調運協調工作之便,先后多次收受有關業務客戶款物折合人民幣116萬余元,另有人民幣54萬余元和1000美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案發后,劉永革的受賄所得以及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均被依法收繳和扣押。

劉永革回憶起自己第一次受賄說,“記得第一次,一個客戶將一條價值1.8萬余元的白金項鏈和一塊價值3萬余元的歐米茄手表送到我面前,說為了感謝我。面對這樣貴重的禮物,我感到意外和不安也想推托,但又實在經不起亮閃閃的白金和名表的誘惑,半推半就地把”禮物“收下了,我毀就毀在這個第一次上。”

意外之財讓劉永革嘗到了“甜頭”,在他看來,給客戶說句話、提供點便利或幫助,客戶送錢送物作為酬謝也是理所應當的,而自己收下這份“感謝”也是心安理得的。此后,一旦幫他人“辦事”,如沒撈到好處,就會覺得心里不平衡。而對于收受感謝費、好處費等卻逐漸形成了習慣。

俗話說“喝涼酒、收臟錢,早晚是病”,王文璋和劉永革的所作所為,完全應驗了此言。

劉慶祥:變著法子從單位里“拿”錢

在眾多腐敗案中,劉慶祥案是較為復雜的,既存在“小金庫”問題,又存在濫用職權和財務人員聯合作案的問題。

劉慶祥落馬前系吉化集團吉林化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2009年4月8日,劉慶祥被吉林市中級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劉慶祥在2006年12月初,利用職務之便,指使本公司財務總監閆某(另案處理),以虛列外聘人員勞務費的方式轉給某勞務公司人民幣41.8萬元,后從該勞務公司將其中25萬元直接存入劉慶祥個人的銀行卡中,其中20萬元用于本單位的有關支出,其余5萬元被劉慶祥據為己有。2007年6月,劉慶祥又利用職務便利,將其個人的一臺豐田皇冠牌轎車以55萬元抵付了本單位所欠外部的工程款,之后劉慶祥向本單位索要錢款。公司財務總監閆某按照劉慶祥的要求,安排本單位財務人員依據抵賬協議分四次將52萬元資金以支付工程款的名義提出后,存入劉慶祥個人銀行卡內。經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臺豐田皇冠牌轎車價值34.5萬元,劉慶祥個人從中獲取差價款17.5萬元。

三人團伙:監守自盜,形成“群蛀”

在采訪中,辦案人員告訴記者,石油高管的腐敗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一條是基層部門領導權力過于集中,監管又嚴重缺失造成的。各級監督監察部門要么有牌子無行動,有制度無制約,久而久之,形同虛設;要么被拉攏被腐蝕,一個鼻孔出氣,形成了一個可怕的小利益集團。其中,監守自盜的案例,以廖志農、賴新成、王興林三人團伙盜竊案最為典型。

2009年2月26日,四川省自貢市中級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廖志農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2萬元;判處賴新成有期徒刑八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判處王興林有期徒刑四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案發前,廖志農任川西鉆探公司鉆具井控公司原自貢站生產辦調度員,賴新成任川西鉆探公司鉆具井控公司原自貢站生產辦主任,王興林任川西鉆探公司鉆具井控公司原自貢站鉆具隊隊長。

三人同在一個單位工作多年,分別掌握著生產調度指揮、資產統計調撥、鉆具井控裝備管理和鉆具工具回收、檢驗修復等方面的實權。面對利益驅動和金錢誘惑,他們利用手中掌管的權力,互相利用,彼此“照應”,相互“幫襯”。

在盜賣鉆具的過程中,他們“各司其職”,有與買主聯系的,有開具出門條的,有親自開車裝車的,可謂“分工明確”。他們利用周末值班的機會,以關心職工生活為名,把一同值班的職工安排回家休息,然后自己開車,將鉆具調裝到個體業主陳某、李某等人的運輸車上,再以上級緊急調用等名義為借口,出面搪塞門衛放行,盜走大量鉆具。共同的貪婪使三人心照不宣,10個月時間里5次盜賣鉆具230根共獲贓款83.54萬元。(邰筐)

腐敗“重災區”掃描

分析中石油分公司落馬高管的案例,加油站回購、工程招投標、銷售采購三個領域是腐敗重災區

在中石油內部,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產品銷售、招標投標等部門歷來被認為是最“肥”的部門,因為這些部門的負責人掌握著“業務處置權”。而正是這些權力讓他們擁有了相當大的尋租空間。

“加油站回購”背后交易

2009年中石油貴州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李懷忠落馬以后,安慶、畢節、黔西南州等地區一批中石油企業相關人員和當地基層官員及民企老板被陸續抓捕。隨著這些人員的落網,關于加油站收購過程中的權錢交易內幕被揭開。

據當年經辦此案的檢察人員透露,“他們先將某高速路某路段所需加油站信息提供給親友,或收受民營老板巨額賄賂,讓他們投資興建、改建或購買、搬遷加油站,這些加油站每個投資成本從十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然后再由中石油貴州分公司以高達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回購價買回來,在這種內外勾結、共牟暴利的情形下,不僅出現了一座加油站回購價竟然高達900萬的驚人價格,還出現了僅僅十多公里的高速路段建了三個加油站的怪現象。”

“因為李懷忠是回購的最后定價者和批準劃撥購買款的人,買方和賣方實際上都是一家人,都是和他搭上關系的人,價格也是事先約定好的,所以不是自己人的再便宜也不要。”一個經營多年民營加油站的知情人透露。

“高速路均為財政投資,其附屬設施如加油站均納入國家預算。這樣的模式,實際變相得使國有資產流失掉了,”對此,北京市觀韜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徐丙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無獨有偶,中石油山東銷售菏澤分公司原經理申乃進的落馬也在民營加油站回購過程中大肆收受賄賂。

據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12月至2005年2月,申乃進在代表山東銷售公司收購、租賃個體業主李某投資建設的巨野縣龍固加油站、菏澤萬福加油站等11座加油站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先后5次收受李某所送人民幣54萬元,為李某謀取個人利益。

2003年12月至2006年1月,申乃進在代表山東銷售公司收購個體業主李某、朱某、曹某投資建設的菏澤市牡丹區馬嶺崗加油站、菏澤花王加油中心、成武田集開發區加油站等三座加油站時,收受李某、朱某等3人所送人民幣49萬元。

2003年12月至2006年5月,申乃進在代表山東銷售公司收購個體業主許某、劉某投資建設的菏澤南平路加油站、菏澤康西加油站時,收受許某、劉某所送人民幣共計5萬元。

2004年至2006年初,申乃進利用擔任中國石油山東銷售菏澤分公司經理的職務便利,為個體業主王某承攬巨野油庫改造工程以及辦理山東銷售公司工程建設準入證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王某所送人民幣2萬元。

2009年9月14日,申乃進被山東省菏澤市中級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沒收其在青島市開發區房產一套,110萬元贓款被依法收繳。菏澤中油石油銷售有限公司原總會計師韓念卜、原安全總監曹常俊、加油站管理部原主任朱志強也涉及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按說,高速公路沿線加油站的建設是要進行公開招標的,但是因為招標一般要3個單位以上參加才能算招標,現在就中石油、中石化兩家公司有加油站收購權,因此無法采取招標方式。收購過程不公開,是滋生腐敗的重要原因。

正是中石油對民營加油站生殺予奪的大權成為了李懷忠、申乃進等人貪腐的溫床,也是其最終落馬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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