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將從2010年開始徵收危機稅 為期三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匈牙利總理歐爾班13日指出,政府將從2010年開始征收危機稅,期限為三年,征收對象是電信部門、能源部門和商業連鎖店。
據新華社10月14日報道,匈牙利總理歐爾班13日在參加布達佩斯一個基金會舉辦的活動時發表講話指出,政府將征收危機稅,將從2010年開始征收,連續征收3年。電信部門、能源部門和商業連鎖店每年支付的危機稅分別為610億福林(1美元兌換195.49福林)、700億福林和300億福林。
歐爾班說,每個人都應該按比例承擔一部分公共負擔,這是公正的,不會給匈牙利經濟造成損害。他還說,鑒于匈牙利處于困難境地,需要大家共同承擔。他說:“假如多年來我們一直都是向沒有盈利的人要更多的錢,那么現在時候到了,那些有盈利的人就要把更多的錢拿出來。”
歐爾班還談到政府正在制定的第二個經濟行動計劃的必要性。他說,應該同時推動經濟增長,創造工作崗位,終止緊縮政策并擺脫債務陷阱。他強調,國家應該從市場而不是從國際組織融資。他認為,必須徹底改革稅制、經濟結構和觀念,因此需要盡快啟動第二個行動計劃。
他指出,政府必須確保實現今明兩年的財政赤字目標,即將2010年和明年財政赤字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分別控制在3.8%和3%,同時力爭明年的經濟增長率達到3%。
成立于2010年5月29日的歐爾班政府6月8日宣布了第一個經濟行動計劃。這一行動計劃包含29點內容,涉及減稅和簡化稅收、福利安全、公共部門削減開支等內容,其中最有爭議的部分當屬銀行稅的實施。根據政府的計劃,銀行稅將從2010年開始征收,連征3年,每年的銀行稅為2000億福林。政府認為,只有征到這筆稅款,才能保證實現2010年的財政赤字目標。
(孫海琴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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