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回歸理性最終仍需靠市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1-10 08:01
樓市或將面臨有形之手的直接調控。有媒體記者近日獲悉,有關部委正著手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當房價出現較大漲幅時,經省級政府同意,省級物價部門有權直接出手限制商品房銷售價格,如直接限制利潤水平、直接限定銷售價格等。
在房價久調不降的格局下,行政直接干預成為繼房產稅之后的另一項備選利器。不過,不能不警覺的是,行政直接干預價格難免主觀因素的困擾,很容易與市場機制形成矛盾。當下嚴重市場失靈的樓市,的確需要行政力量干預糾偏,但須明確,這只是權宜性舉措。從長期看,房價回歸理性仍需市場無形之手的自發調控。
國內樓市跳出了市場周期鐵律,經歷十余年黃金期而不衰,是為市場失靈的典型案例。而行政部門利益監管不力,成為誘發房地產業偏離市場正常軌道的重要因素。長期以來,地方政府成為土地市場的壟斷供給者,而且頗多依賴土地出讓金收入。行政特權與經濟利益主體身份的重疊,使得地方政府時常被指為推高地價的始作俑者。而在土地進入二級市場之后,開發商囤而不建、建而不售的現象直接扭曲了市場供求關系,并假借市場供不應求之名“順理成章”地拉抬房價。對于這些違規現象,監管部門總體而言威懾力不足。可見,行政力量此前并非沒有涉足樓市,而是權力濫用、指向不明等特征助長了樓市亂象,進而讓市場化成為營造“稀缺”恐慌情緒、推高房價的工具。
無論在力度還是持續時間上,本輪樓市調控均為史上之“最”。在以行政手段遏制樓市的氛圍下,即便是原有保障剛需的公積金貸款,也被套上了“緊箍咒”。北京近日更是給公積金停貸標準設定了剛性門檻。但遺憾的是,這些調控重拳僅是帶來了新一輪觀望氣氛,房價鮮見真正的松動。主管部門擬議中的干預房價策略,正是對當前房價畸高現象的高調否定,這一點與民眾切身利益相符。可以預料,在硬性的行政強制要求下,各地樓價或許會立竿見影“止升”,甚至開始部分降價。但是,對于本地區房價的合理區間究竟在哪里、房價上漲多少可定義為“大幅度”、行政主觀定價是否可以讓市場接受等問題,價格主管部門恐怕難平眾議。長此以往,行政對房價的直接干預績效,難免與市場自發調節相矛盾,導致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最為簡單的例子,近期上海、北京等城市為了控制房價上漲,一律暫不批準單價超過3萬每平方的房產銷售申請。這樣的舉措,固然有可能讓短期房價滯漲,但也直接延后了開發商的開盤時間,反而讓既有銷售房產奇貨可居,可能進一步加劇了市場搶購心態,并不利于長期市場預期的調整。
事實上,房地產回歸普通行業的關鍵,并不在行政性的價格干預,而是在于政府部門提高責任意識,為市場競爭營造公平的環境秩序。當下,國內房價漲跌已絕非簡單的供求博弈所能駕馭。扭轉這一格局,剝離行政不合理參與、嚴格違規監管首當其沖。當然,這一過程,涉及財稅體制改革等配套措施,需要逐步推進,強化打擊市場違規行為也需要提高相關部門的責任意識、建立主管領導的追責體系。而只有讓行政監管徹底回歸裁判員角色,市場競爭機制才可能擺脫束縛,商品房市場才會自發廓清。雖然實現這一目標是一個長期過程,但并非意味著可以無限拖延下去。當下,地方政府加大保障房建設,就比直接遏制房價設想意義深遠得多。將更多中低收入群體納入住房體系,意味著老百姓結婚、改善住房條件等剛性購房需求有了緩釋的渠道。政府建造的保障房將是商品房的廉價替代,降低了百姓購買商品房的必要性,進而防止了剛需集中爆發推高房價的可能性。需要強調的,保障房猶如商品房市場的蓄水池,其功效的發揮與建設規模直接關聯。在地方財政吃緊的客觀背景下,推動保障房建設速度,既是對政府部門智慧的考驗,也是評判政府行政責任意識的重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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