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案 經部初審博智無陸資 2週內最後確定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博智中策入主南山人壽案,投審會已初步審查不含陸資!經濟部次長黃重球今(11)日於立法院財委會表示,根據書面既有資料來看,初審判斷沒有陸資,不過他強調,這只是書面判斷,目前正透過各管道至海外查核, 2周內最後確定,決議是否進入實質審查。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今天安排經濟部、金管會、中央銀行等相關單位報告「南山人壽股權移轉案」。
根據經濟部的報告,該案是由香港商中策集團及英屬蓋曼群島商博智金融控股公司,透過境外多層次投資架構,由英商Primus Nan-Shan Holding(UK)Company Limited申請增資國內事業博智南山控股公司527億元,並擬由博智南山以該增資款及國內銀行借款,合計約21.5億美元受讓南山人壽97.57%股權。
黃重球表示,博智與中策是以「英商博智南山控股公司」的名義,向經濟部遞件申請承接南山人壽股權,根據書面資料初步來看,博智南山並沒有陸資,不過,投審會還會透過其他管道,例如:陸委會香港事務局進行海外查核,2周內確定有無陸資,如果陸資超過30%,就會予以駁回,若無陸資即會進入為期約 2個月的實質審查。
此外,據了解,金管會要求博智南山補件說明的內容,金管會主委陳沖表示,主要還是針對金管會所提的5大原則,要求博智金融提出「具說服力」的說明。
金管會所提出的5大原則包括「買方必須承諾保障保戶及員工的權益」、「買方資金來源必須符合我國法令規定」、「買方必須有專業能力經營保險業」、「買方必須對南山人壽有長期經營承諾」及「買方必須有財務能力因應未來增資需求」。
至於兩岸即將簽署ECFA,立委也詢問陳沖,如果博智南山具有陸資身份,是否可適用ECFA陸資來台投資保險業的條件?對此,陳沖則說,這是兩回事,而且博智南山不屬於保險公司,與此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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