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泰精密:6165捷泰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增資股票發放暨上市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2-14 16:58
一、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二三、七○九、五五○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股票二、三七○、九五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十一月二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59775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經授商字第099012753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擬於99.12.24日起正式上市買賣。
二、 茲將增資新股發行事項公告如後:
(一)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九六、○ㄧ○、一六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二)本次增資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股份總額為二、三七○、九五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四)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三、本次增資股份經向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登錄採無實體發行。股票發放方式說明如下:
(一)貴股東採用集保帳簿劃撥者:增資配股將於發放日直接劃撥入指定集保帳戶,請逕至 貴股東開戶券商處登摺即可。
(二)貴股東未採用集保帳簿劃撥者:1.請先至證券經紀商開立集保帳戶,再以書面申請書(蓋妥股東原留印鑑)載明本人集保帳號,郵寄或親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便將增資股份撥入 貴股東集保帳戶。2.貴股東原持有之股票若辦理掛失或質設者,需待原持有之股票辦理掛失補發、質撤或取具孳息同意書,始得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帳簿劃撥。3.華僑及外國股東應先繳交所得稅後,始得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帳簿劃撥。
四、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一七號二樓。電話〈○二〉二三六一一三○○。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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