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相:本公司副總經理呂志宏先生轉任資深顧問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11/12
2.公司名稱: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副總經理呂志宏先生自民國99年11月12日起,
因個人生涯規劃因素轉任資深顧問。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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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11/12
2.公司名稱: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副總經理呂志宏先生自民國99年11月12日起,
因個人生涯規劃因素轉任資深顧問。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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