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捷:本公司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2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682,737,500元,並銷除普通股股份168,273,750股(含私募普通股115,000,5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7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5455號函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奉經濟部於民國99年9月6日經授商字第0990120092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99年9月16日證櫃監字第0990023306號函核准換發股票。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24,365,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53,33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43,650,000元。
2、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1,682,737,500元,共銷除普通股股票168,273,750股(其中含私募普通股 115,000,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682,737,500元。
3、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75%,即每仟股減少750股。
4、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56,091,250股(含私募普通股
5、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換發比率為25%,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25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全部捨去,其剩餘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三、股票換發作業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99年11月2日。
2、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99年11月3日至99年11月18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9年11月4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11月5日至99年11月18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99年11月9日。
6、有價證券換發日及新有價證券上櫃暨舊有價證券終止上櫃買賣日期:民國
99年11月19日。
7、本次換發之新股,除屬於私募換發之股票外,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本次私募換發之新股限制流通期間與原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屆滿三年始得自由流通轉讓之期間相同。
四、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前往來往證券商開立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將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七、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