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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公司從第一天開始就賺錢,而且從不需要VC的投資。
這可能不是鐵律,但對我而言卻總是事實。在過去15年中,我創辦了一些公司。有些成功,有些失敗。
我創始的第二家公司叫Vaultus移動科技公司,它剛賣給Antenna軟件,2000年,它創辦時我就是創始人兼CEO,最初它從CMGI,Investcorp,Allen & Co獲得了3000萬美元的融資,后來RIM也投了錢,愛立信成為股東。我們為企業提供軟件,使它們的數據庫與黑莓相連,融資時我們剛好處在市場的頂峰。
我記得在一個電話會議上,我碰到了美國私募基金KKR創辦人Henry Kravis,TCI公司及美國電報電話公司前首席執行官Leo Hindery,還有其它一些人,當中一人動議每個參與者向我們提供100萬-500萬美元。時間很緊,我們必須拿到這筆錢(這是一個錯誤,我再也不想重復了)。我們拿了現金,用這些錢買了一些公司,然后很快與銀行會面,準備上市。我記得有一次與美林證券公司的高級投資銀行團隊會面,三件事件開始浮出水面:
一:他們說:“我們可以讓Blogdet來當你的分析師”,盡管當時Blogdet已經因為分析亞馬遜和Ebay而聞名,但它卻沒有為無名的無線軟件公司做過分析師。
二:一位頂級的團隊銀行家對他的合伴說:“比爾,讓這些家伙從電插座走過去。”而那個叫比爾的的人說:“啊,我的名字叫羅杰。”
三:在幻燈片的最后,描述了IPO后我們的潛在估值。它很誘人,因為當中的一個方案顯示我馬上就會成為億萬富翁。
IPO市場崩潰了,我們永遠無法上市,做為CEO和董事會一員,我被掃地出門。公司要么再融資6000萬美元,要么聽之任之。
幾年后,就在阿拉法特死后不久,我讀到了彭博雜志寫了一篇關于他投資的文章。原來,他通過美國的一些私募工具進行秘密投資。當中包括我最喜歡的紐約保齡球館Bowlmor Lanes,還有……Vaultus。所以,如果Vaultus的那些人沒有買下他的資產,洗黑為白,那么在這幾周售出公司時可能就有阿拉法特的資產。
真是一個瘋狂的時代。我很慶幸,Vaultus的那些人經過一段漫長而困難的隧道后終見曙光。至于我,這一課讓我至今受益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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