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方興未艾國內碳排放交易尚需政策推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在近日舉行的“2010低碳經濟與期貨市場論壇”上,上海期貨交易所總經理楊邁軍稱正在研究碳排放權期貨交易。不過分析人士認為,由于國內無碳排放權需求,國內碳排放權交易尚需政策推動,與此形成對比的是,由發達國家需求而興起的國內清潔發展機制(CDM)市場規模正在蓬勃發展。
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議定書》,規定發達國家溫室氣體的具體減排目標與完成期限,其中與發展中國家密切相關的是CDM制度,發展中國家可以將溫室氣體減排額度賣給發達國家。
我國在《京都議定書》框架內并沒有明確的減排義務,而且,國內也沒有法規對碳排放權進行強制性約束,國內企業并不需要通過購買排放權指標來補償自身的碳排放。“這就造成國內并沒有碳排放權需求,目前國內碳排放權全是供應國外市場。”國金期貨研究員謝小勇表示,“如果沒有需求市場,就沒有交易標的,碳排放權交易從經濟角度上很難進行。”
早在2006年,上期所便開始研究碳排放權期貨,希望利用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功能,幫助我國提高碳資源定價影響力,建立符合國內需求、對接國際規則的碳市場體系。2008年,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等以排放權為交易對象的交易所紛紛成立。不過,直到2009年8月5日,北京環境交易所成立一周年,奧運會“綠色出行”活動產生的碳減排指標中的8026噸指標才被天平汽車保險公司以27.7萬元的價格購得,這是國內首單自愿碳減排交易。
就在國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不能啟動之時,不少公司已經因CDM項目賺了錢。
“我們當年正是在《京都議定書》中看到商機,決定介入這個市場的,當時2004年和碳排放權需求方簽訂合作協議后,都不知道到哪個部門審批。”國內最早涉足CDM項目的上市公司巨化股份(600160)證券事務代表劉云華表示,“碳排放權現在已經成為公司一項穩定收入。”巨化股份的CDM項目2005年11月獲國家發改委批準,2006年3月獲聯合國注冊,并最終簽發。由于化工行業不景氣,CDM項目收入已成為巨化股份主要盈利來源。
據長城證券預測,到2010年約有30家上市公司有望取得CDM收益,收入合計約為16.53億元。目前,在CDM的賣方市場上中國占據了絕對的比重,2008年中國的市場份額占到了84%,遠超過了其他發展中國家。北京環境交易所董事長熊焰預計,到2012年,僅通過CDM中國就有望獲得18億噸的碳交易份額,金額高達數百億美元。
財富證券分析師鄒建軍表示,發達國家環保已經達到一定高度,實現減排額度的成本也非常高,因此向發展中國家購買排放指標,反而可降低其履行減排義務的經濟成本。
“我們的減排量還不能滿足國外市場需求,沒有余額供應國內市場。”巨化股份證券事務代表劉云華表示,“單個企業碳排放交易沒有意義,國內市場啟動,關鍵還要看有沒有成熟的交易機制。在此之前,只能賣給發達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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