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股同仁堂科技關連交易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10-21 19:40茲提述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就其關連交易所刊發之公布(“公布”)。除非文義另有指定,本文所用之辭匯與該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宣布,同仁堂香港、同仁堂股份與本公司已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一日簽訂一份同意函。據此,同仁堂香港、同仁堂股份及本公司一致同意,股權轉讓協議I及股權轉讓協議II的完成應:(1)為互為條件; 及(2)彼此在同一時間進行。除上述披露外,董事確認,股權轉讓協議條款及條件無其他變更。T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錦興集團購回建議截止及接納程度;及債券之調整下一篇金隅股份通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