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碟科技:本公司接獲臺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扣押存款及債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北院隆99司執助辛字第1803號
2.事實發生日:99/04/2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債權人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返還
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債權人向臺北地方法院申請在新台幣39,521,811元及
執行費316,175元之範圍內,對本公司於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分公司、菲商菲律賓首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台灣新光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長安分行、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存款予以扣押及
開元法律專利事務所、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予以扣押。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申請重整案目前仍在進行民事抗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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