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晶科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現金股利發放暨庫藏股之轉讓價格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調整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99年6月15日召開)決議通過以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紅利新台幣73,560,580元,計發行新股7,356,058股,及員工紅利新台幣265,934,549元,計發行新股6,439,093股,其中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股票紅利計新臺幣8元以現金發放,以上合計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3,795,151股,每股面額10元。上開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8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535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有案可稽。上開增資配股暨現金股利之配股除權、除息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為99年10月1日。
二、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CC0108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40101 國際貿易業。
研究、開發、設計、生產、製造與銷售數位式照相機。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縣研發一路7號1樓(電話:03-578-4567)。
(四)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新台幣5,0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數374,856,909股,計新台幣3,748,569,090元。
(五)公告方式: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額定資本額新台幣5,0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計新台幣3,886,520,6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發行股數388,652,060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137,951,51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3,795,1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新股分配辦法:按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配發,每仟股無償配發20.19469725股,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另,員工紅利轉增資配股辦法,授權經營階層擬定,並由董事長核可後辦理。
(九)增資用途:支應業務成長所需營運資金等。
(十)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一)增資股票之發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二)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三、現金股利: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029,848,14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82725768元。現金股利將於民國99年10月18日發放,本次現金股利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為配合上開盈餘分配,爰依相關辦法規定,將本公司九十七及九十九年買回庫藏股之轉讓價格,自配股除權、除息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起分別由新台幣26.4及47.51元調整為25.4元及45.8元,另,本公司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執行價格為新台幣33.4元、28.5元及26.9元,自配股除權、除息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起,調整為29.5元、24.7元及23.2元。惟嗣後因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致流通在外股份變動時,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調整上開轉讓價格及認股價格。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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