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2/122.公司名稱: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無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更正資金貸與申報累計及期末餘額數8.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