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總經

壽險業投資不動產 投資收益率門檻2.875%維持不變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金管會今(12)日公布,壽險業投資不動產投資收益率門檻,維持2.875%不動,僅在一些投資素地的限制上,做微小的彈性調整。

為遏止保險業者相互競標商辦大樓,並避免業者到處搶地,金管會於2012年11月宣布八項措施,限制壽險業者的不動產投資行為,俗稱「金八條」。



「金八條」中,有7項為緊縮壽險業投資不動產,包括1.「收益率標準提高至2.875%」,2.「最低收益率不再給2年緩衝期」,3.「投資商辦大樓5年不得移轉」,4.「投資素地應附承租意向書、10年內不得移轉」,5.「董事會須逐案審查」,6.「自用不動產5年內不得移轉」與7.「禁買預售屋」﹔另有一項 是屬於「配套放寬措施」,若投資公共建設且規劃開發時程的地上權案件,則可排除相關投資素地的限制與規範,被壽險業視為限制買不動產的緊箍咒。

金管會今天宣布,壽險業投資不動產年化收益率2.875%,在考量市場情形之後,將維持現行年化收益率規範。

曾銘宗表示,考量國內房地合一稅明(2016)年上路,以及國內升息的時間點尚未確定,因此尚不調整壽險業投資不動產的報酬率門檻,以免壽險業投資不動產風險過高。

不過,原本規定,壽險業取得達可使用狀態的商辦不動產,5年不得移轉,取得素地10年不得移轉。金管會對此予以放寬,如果部分建築物不能夠符合即時利用與收益標準,已執行董事會通過的改善計畫仍不能改善,可以不受5年內不得移轉的限制。如果是具有公益性、公眾性,像是配合區域開發、長期照護等素地不動產,就可以不受10年內不得轉移的限制。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考量實務上素地申請建照執照所涉之都市計畫及環評等審議期間,擬放寬特定目的素地投資之送件申請建照之時程條件規範。

此外,壽險業要投資素地前,原本金管會規定,要取得承租意向書,但為兼顧相關監理目的及提升保險業公司治理效能等考量,將以「投資前應提出產品規劃及財務設算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標準之文件」替代現行「投資素地前應取得承租意向書」之規範。

為兼顧相關監理目的及素地開發之實務作彈性,對於已經取得的素地,若要獲取鄰地,可以合併開發,金管會表示,此特例將會不受1次限制。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