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園科技:本公司與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鋰鐵電池芯非專屬授權之專利技術授權契約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99/12/2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12/2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授權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本契約書約定之鋰鐵電
池芯專利及技術,包含製造、使用及銷售等,主要內容如下:
(1)本件授權為非專屬授權,本公司仍得自行實施或授權他人實施。
(2)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將授權標的再授權他人實施。
(3)授權實施之標的如為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有期間限制之權利,以其存續期間作為本
契約授權實施之期間;如為其他無期間限制之權利,於本契約合法終止前,本件授權均
屬有效,無期間之限制。
(4)本件授權實施之區域包含台灣及台灣以外之任何國家地區。
(5)長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支付本公司技術服務費新台幣1億8千萬元(未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本公司本年度及未來年度技術服務收入
計新台幣180,000,000元。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鋰鐵電池芯技術服務業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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