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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股

內幕交易剛出鐵規兩機構"頂風作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5月18日發文明確了操縱證券市場和內幕交易的立案追訴標準(以下簡稱立案標準);5月19日,正當市場熱議這一標準時,宏達股份(600331,前收盤價13.61元)逆市漲停,且放出巨量;5月20日,宏達股份因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前日的漲停和神秘的巨量成了疑問。

公開交易信息顯示,5月19日大舉買進宏達股份的主力中有兩家機構。周五,《人民日報》經濟版頭條文章對停牌前逆市買入宏達股份的機構行為提出了質疑。

立案標準剛出臺,就有機構跨入警戒線。目前市場關注的焦點是:這會否成為新標準后的首例立案追訴案件?

回放:停牌前機構大買


就像是早有設計的對臺戲,5月18日公安部發布的立案標準還在各大媒體和市場人士間熱烈討論和消化著,宏達股份19日盤中就來了一個突襲漲停。當晚,該公司發布公告稱,因有重大資產重組,20日起停牌。

19日搭上末班車的投資者笑了,誰都知道重大資產重組對于二級市場意味著什么。

然而,19日的交易席位也清楚地顯示,有兩家機構在這個敏感時刻大舉買入宏達股份,當日成交的第一和第五買入席位都被機構占據,合計投入資金1.18億元,相當于宏達股份當天成交總額6.76億元的17.46%。

值得注意的是,宏達股份19日的成交放出了巨量,如果參照此前一周的平均日成交量1.64億元,兩家機構19日的買入金額已超過宏達股份平日總成交的70%。

如此巧合,不禁令人生疑。《人民日報》周五在經濟版頭條報道了這一巧合事件,質疑宏達股份重大資產重組的消息可能提前泄露給機構。

根據立案標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單位或者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單位,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的,證券交易金額累計在50萬元以上的,或者獲利,避免損失金額在15萬元以上的,將給予立案追訴。

《人民日報》指出,從宏達股份當天的交易情況看,很可能有資金提前獲得了內幕信息,并且發生證券交易金額50萬元以上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分析:大買理由不充分

兩機構為何要大舉買入宏達股份?是根據自身的價值判斷嗎?至少從公開信息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找不到有說服力的理由。

5月19日,大盤盤中大幅震蕩,收盤下跌近7個點,宏達股份所屬的有色金屬板塊也只有不足一半的個股翻紅,且大多是微幅上漲,更多的股票是大幅下跌,完全看不出機構集體看好的跡象。

另一方面,記者查閱機構近期對有色金屬行業的評級報告,發現大多數報告給予的是中性評級,而關于宏達股份的研究報告,更是以中性、觀望居多。如華泰聯合證券4月底就認為,宏達股份整體業績的提升仍需時日。天相投顧則稱,宏達股份鋅項目的進展仍具有不確定性。

如果不是提前得知資產重組這一內幕信息,在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宏達股份基本面有大改善的情況下,兩機構的大舉進入實在是蹊蹺。

此外,5月19日宏達股份漲停當天,一機構還賣出了4528.12萬元,相較而言,進行買入操作的兩家機構嫌疑更大。

后續:或為新標準祭旗

在《人民日報》的關注下,有市場人士稱,機構在宏達股份上扯眼球的表演,發生時間剛好在新標準發布后第一天,很可能成為立案標準發布后的追訴首例,因為這個時候被相關部門立案調查,正好展示新規頒發的威懾力。

事實上,上市公司重大事項公布前日股價大漲,在二級市場上并不鮮見。

大同證券策略研究員稱,股價上漲對投資者而言是好事情,誰都不去追究消息的提前泄露,而且目前的A股市場靠內幕消息炒股的大有人在。不過,立案標準頒布后,不管是投資者進行投訴,還是監管部門進行監督調查,都有了比較明確的標準。50萬元的立案門檻,對于機構而言,很容易一不小心就超過了。該研究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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