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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卓韋光電: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合約訂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12/23

2.公司名稱:卓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委託代收價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

二、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和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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