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控: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銀行公告永豐銀行概括承受子行美國遠東國民銀行胡志明市分行受讓基準日與交易價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01
2.公司名稱:永豐銀行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以104年11月1日為受讓基準日,由永豐銀行概括承受子行美國遠東
國民銀行胡志明市分行並同步更名為「永豐銀行胡志明市分行」,由於適逢非
營業日,訂於104年11月2日以「永豐銀行胡志明市分行」對外正式營業,交易
價格為美金28.54佰萬元。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於103年4月25日已公告,本次補充受讓基準日與交易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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