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勤精機:更正3月2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廠房租賃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03/24
2.公司名稱:自然人:王桂美及李易錐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非關係人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無。
5.發生緣由:為符合公司營運需求,經董事會通過
座落於彰化縣埔鹽鄉埔南村之租賃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方提供建物所有權證有誤,原所有權人
為和進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因該公司已解散,建物所有權人
已變更為李易錐,而土地所有權人為王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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