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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外勞年節掃除 最重罰款75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6 20:03


 

政治中心/台中報導


春節將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市民春節大掃除時,不要貪圖一時方便,指派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從事清潔打掃工作,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指派他人僱用或身分不明的外勞進行打掃,最重可處新台幣75萬元罰鍰。 勞工局表示,依現行外籍勞工政策,外勞來台工作類型及工作範圍皆有所限制,不能任意僱用及濫用,尤其年節期間,家庭打掃需求增加,如未了解規定就有可能誤觸法令。 勞工局指出,民眾如有聘僱外勞照顧長者、病患,切勿指派他們從事宗族祭祀、打掃洗車工作,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而若是請他人僱用的的外勞,或以身分不明的外勞從事打掃、祭祀等工作,罰則更重,可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去(103)年違反就業服務法的案件中,以雇主未經申請許可非法僱用外國人最常見,其次為未經許可即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其中尤以春節期間最易發生指派外勞打掃的違法情形。 黃荷婷特別提醒民眾,如有外國人前來應徵工作,應檢視對方證件資料正本,若要僱用外籍配偶,亦須要求出示護照、居留證正本,及提出依親之配偶身分資料,同時影印備查,以免僱用到行蹤不明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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