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4/29
2.公司名稱:興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今日董事會之重要決議如下:
一、通過讓與本公司新豐廠土地及廠房等主要財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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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4/29
2.公司名稱:興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今日董事會之重要決議如下:
一、通過讓與本公司新豐廠土地及廠房等主要財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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