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興:公告新日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集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樹林市中正路278號(龍鳳城餐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98年度營業報告書。
(2) 98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 取得或處分重大資產情形報告。
(4) 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5) 大陸投資報告案。
(6) 本公司97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執行進度報告。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 承認98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 承認98年度盈餘分配案。
(3) 修訂「公司章程」案。
(4) 辦理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5)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6) 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7)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內容如下:
5.5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
(2) 股票股利:擬以九十八年度盈餘提撥新台幣74,880,290元,轉增資
發行普通股 7,488,0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盈餘轉增資每壹
仟股無償配發 50股,另以員工紅利100,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其發行股數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
基礎計算之,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本增資案俟提
請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增資配
股基準日配發之。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
股份相同。
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九年四月十九日至九十九年六月十七
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因最後過戶日九十九年四月十八日適逢星期例
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民國九十九
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
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八日(最後
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
續。
三、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及一九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之提案及獨立
董事候選人提名,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受理期間自九十九年四月九日至
九十九年四月十九日止,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
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查詢。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