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要"考"所有事都得"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日接兩道令牌,央企新年有新規。1月28日,記者從國務院國資委了解到,今后不僅是央企負責人需要接受考核,所有員工也都將被納入考核范圍,同時要把考核與薪酬和干部任免掛鉤。與此同時,國務院國資委要求央企將涉及企業戰略規劃、重大投融資等重要情況事前報告監事會。
上述要求分別出現在國務院國資委近日公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全員業績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和《中央企業支持配合監事會依法開展當期監督工作規則(試行)》(《規則》)上。
在人員考核方面,《意見》要求各央企真正建立起完善的業績考核機制,實現考核的全方位覆蓋,徹底消除考核死角,這是國務院國資委決定從今年起在央企全面推行經濟增加值考核后,在業績考核工作上的又一重舉。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對此表示,全員業績考核,關鍵就在一個“全”字。
如何考核?黃淑和提出一定要有針對性。“對下屬企業負責人的考核,可以參照國務院國資委的業績考核辦法,重點考核資產經營效率、資本回報水平和價值創造能力。對企業員工的考核,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
而在企業發展方面,按照上述《規則》,今后央企涉及企業戰略規劃、重大投融資、改制重組、產權轉(受)讓、薪酬分配、業績考核、利潤分配、主要領導人員出國等都屬于需要事前報告的重要情況。
《規則》還要求,涉及企業重要機構及人事變動、遭受重大損失或者發生重大經營危機、法律訴訟和仲裁、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突發公共事件等重要情況,央企則應當在第一時間報告監事會,并通報后續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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