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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召開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研討會”上,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稱,中小板發行制度改革初步達成預期目標,而在下一階段的改革中,承銷商則需切實承擔責任,全面提高專業服務水平,為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奠定微觀基礎。
宋麗萍表示,在中小板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之后,通過對改革前后中小板所發行上市企業對比后發現,取消IPO市盈率上限管制后,一級市場基本實現了平穩運行,主要改革措施落實情況較好,成效顯著,初步達成了改革的預期目標。而這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首先,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定價基準開始接軌,新股上市首日爆炒現象開始出現變化,市場定價的基本功能從而得以體現。其次,大量資金囤積一級市場申購新股的狀況顯著改觀,中小投資者中簽機會增加,參與網上申購的證券賬戶數較改革前增長了3倍,網上中簽率也比改革前增加了3倍,網上發行申購倍數大量下降。此外,網上網下發行執行情況也比較好,絕大部分機構投資者實現了真實報價。
在發行制度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宋麗萍同時還從承銷商、發行人等方面對下一階段改革提出了可行性建議。宋麗萍指出,根據指導意見的精神,下一階段改革必然會對完善市場微觀基礎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承銷商要切實承擔責任,全面提高專業服務水平,為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奠定最重要的微觀基礎。首先要提高定價能力,并且引導理性競價,為市場提供高質量的投資價值研究報告;同時,承銷商內部各部門要歸位盡責,保持相對獨立性,相關部門要切實起到協調、溝通發行人與投資者的作用;再者要建立對詢價對象信用狀況的評估機制,強化對詢價對象信用的約束;此外,承銷商還要有自己的自主權。
此外,宋麗萍還建議發行人要切實樹立合理的發行上市理念,要有回報投資者的意識,市場要逐步強化主權融資的成本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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