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前院長馮明珠赴北京案 故宮認馮有瑕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1 08:47
國立故宮博物院今天表示,故宮與陸委會等相關單位,今天下午就前院長馮明珠赴北京故宮擔任顧問一案,開會討論。會中認定,馮明珠在擔任故宮院長期間,透過內部程序,將故宮離退職政務人員出入大陸地區的管制期間,由三年大幅縮短為三個月,涉及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公務員應自行迴避」事項,故宮認為馮明珠在任期間,處理程序有瑕疵,依法應予撤銷,另為處分。
故宮並指出,馮明珠轉往北京故宮擔任顧問,會議認為,似已違反兩岸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因此請故宮就馮明珠案,啟動行政調查,釐清其任職實質內容後,依法處理。
陸委會今天在馮明珠案審議會議後表示,馮明珠是否違反相關法律,由故宮判定;如果有違反規定之處,也請故宮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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