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為子公司宏宇光學科技(股)公司 背書保證額度。新增額度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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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0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宏宇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1230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75739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8958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34697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891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需求,由本公司為其背書保證展期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不適用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43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合約終止
(2)日期:
銀行合約終止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1537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3469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2.4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2.4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總額不逾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2.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個別限額不逾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二十
為限;另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
公司為其背書保證,其保證金額得以不逾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
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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