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亞通:2014年公司債券2016年付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3 07:40
特別提示:深圳市怡亞通(002183,股吧)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怡亞通」或「本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14怡亞債」或者「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9月29日支付自2015年9月29日至2016年9月28日期間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9月28日,凡在2016年9月28日(含)前買入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9月28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根據本公司「14怡亞債」《公開發行2014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和《公開發行2014年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的有關條款的規定,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為確保兌付兌息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深圳市怡亞通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2、債券簡稱及代碼:14怡亞債(112228)。3、發行人:深圳市怡亞通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4、發行規模:人民幣11.5億元。5、債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6、債券利率:「14怡亞債」票面利率為7%,在債券存續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固定不變;如發行人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存續期限後2年票面年利率為債券存續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調基點,在債券存續期限後2年固定不變。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逾期不另計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7、起息日:2014年9月29日。8、付息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29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若債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權,所回售債券的本金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資者回售兌付日2017年9月29日一起支付。9、信用級別: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綜合評定,本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次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10、擔保情況:本次債券無擔保。11、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2、上市時間和地點:「14怡亞債」於2014年11月2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3、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14、發行價格:100元/張。15、年付息次數:1次。16、每張派息額:7.00元(含稅)。17、本付息期票面利率:7%。18、本付息期期間:2015年9月29日―2016年9月28日。19、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年9月29日。20、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二、本期債券付息方案按照《深圳市怡亞通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4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14怡亞債」的票面利率為7%,每1手「14怡亞債」(面值人民幣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70.0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56.0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63.00元。三、本期債券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及兌息日1、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2016年9月28日2、本次除息日:2016年9月29日3、本次付息日:2016年9月29日四、本期債券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9月28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4怡亞債」持有人。2016年9月28日買入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9月28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五、本期債券付息方法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公司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協議規定,如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付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後續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公司的相關公告為准。六、關於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一)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二)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三)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對於其他債券持有者,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七、本期債券付息的相關機構(一)發行人名稱:深圳市怡亞通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3039號國際文化大廈2701B辦公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李朗路3號怡亞通供應鏈整合物流中心法定代表人:周國輝聯系人:梁欣、常曉艷聯系電話:0755-88393181傳真:0755-88393322-3172(二)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名稱: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39層聯系人:宋平、秦翠萍聯系電話:0755-83516283傳真:0755-83516266(三)托管人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聯系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201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場郵政編碼:518031關於本次付息的相關事宜,投資者可以咨詢以上機構或者原始認購網點。特此公告。深圳市怡亞通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22日【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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