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實:公告本公司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06 15:0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10/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 關心:
永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
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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