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移入第10例!台灣女子確認染茲卡病毒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09 12:16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疾病管制署指揮中心今(9)日公布國內第 10 例境外移入茲卡病毒確定病例,一名居住桃園市的台灣籍 50 多歲女子,9 月 23 日至 27 日曾跟團至馬來西亞沙巴旅遊,10 月 5 日出現頭痛、局部紅疹、肌肉痠痛等症狀但未就醫,隔天才因全身紅疹且輕微發燒至醫院就醫並住院,經通報檢驗於今日確認感染茲卡病毒。
指揮中心表示,依個案潛伏期活動史研判感染地為馬來西亞。目前該名女子已出院在家休養,將採取防蚊隔離措施,女子病毒血症期間除就醫外均在住家及工作地活動,同住家人 4 人及同事目前無疑似症狀,地方衛生單位已啟動防治作為,另將持續監測追蹤女子同團其他旅客 71 人健康狀況,並衞教應做好自主防蚊至少三週及「1+6 原則」等措施。
根據疾管署資料統計,馬來西亞今年 9 月至今累計報告 7 名茲卡病例,其中包含 2 名孕婦,病例分布於東北部砂拉越州、沙巴州及鄰近新加坡之新山地區。台灣今年共 10 例確定病例,均為境外移入,感染國家分別為泰國及越南各 2 例,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及美國佛州邁阿密各 1 例。
疾管署提醒民眾,孕婦感染茲卡病毒後可能導致胎兒小頭畸形或死亡,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應暫緩前往流行地區,民眾如必要前往,應做好防蚊措施,離開流行地區後請落實自主防蚊措施至少 3 週,並依循「1+6 原則」:暫緩捐血至少 1 個月、男女無論有無症狀,都應採取安全性行為及延後懷孕至少 6 個月。
指揮中心也再度呼籲,民眾返國入境時如自覺可能感染茲卡病毒,應主動聯繫機場檢疫人員,返國 2 週內如有不適,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史,以利醫師診斷治療。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洽詢。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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