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福發債」2016年付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0 08:10
特別提示:神州學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名稱現已變更為「航天工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10月14日,凡在2016年10月14日前(含當日)買入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10月14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航天工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2012年10月17日發行的神州學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12福發債」、「本期債券」、債券代碼112117)至2016年10月16日將期滿4年。根據本公司「12福發債」《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和《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有關條款的規定,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1、發行人:神州學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名稱現已變更為「航天工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債券名稱:神州學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3、債券簡稱及代碼:12福發債(112117)4、發行總額:人民幣4億元。5、當前余額:人民幣4億元。根據《航天工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2福發債」投資者回售實施結果的公告》,回售數量為0手,回售金額為人民幣0元。回售實施完畢後「12福發債」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並交易的當前余額為4億元。6、債券期限:6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7、債券利率:7.00%。8、起息日:2012年10月17日。9、付息日:2013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1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10月1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10、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根據鵬元資信評估有限公司2016年6月3日出具的跟蹤評級報告,本期公司債券最新信用等級為AA,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11、擔保方式:本期債券由福建國力民生科技投資有限公司(2014年7月,福建國力民生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已更名為新疆國力民生股權投資有限公司)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12、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2年11月2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13、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4、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1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00%16、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年10月17日。二、本次付息方案按照《神州學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及根據《航天工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2福發債」票面利率調整及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12福發債」的票面利率為7.00%,每手「12福發債」(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70.0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56.0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63.00元。三、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及付息日1、債權登記日:2016年10月14日2、除息日:2016年10月17日3、付息日:2016年10月17日四、付息對象本期債券本次付息對象為:截至2016年10月14日(該日期為債權登記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2福發債」持有人(界定標准請參見本公告的「特別提示」)。五、付息辦法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本公司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協議規定,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付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後續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關公告為准。六、關於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非居民企業債券持有者如需獲取完稅證明,請於2016年10月31日前(含當日)填寫附件列示的表格傳真至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並請將原件簽章後寄送至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七、咨詢聯系方式1、發行人:航天工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區五一南路67號郵編:350009聯系人:吳小蘭、楊以楠咨詢電話:0591-83283128傳真:0591-832963582、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承根注冊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號聯系人:華佳聯系電話:0571-87902082傳真:0571-879031323、托管人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號中信大廈18號聯系人:賴興文電話:0755-21899321郵政編碼:518031特此公告。航天工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10月10日【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 投資10至18歲孩子的最佳方案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延伸閱讀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