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田科技:公告本公司10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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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105年08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19,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9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36520號函申報生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 一、公司名稱:晟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2、CD01060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3、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研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1)航太產業發動機機匣、起落架及次系統相關零組件。 (2)無菌食品充填設備產業相關零組件。 (3)半導體及平面顯示器製程設備、管路設備相關零組件。 (4)工業用自動化精密傳動零組件。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8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為80,000,000股,分次發行;已發行資本總額為541,434,260元,分為54,143,42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路竹區北嶺二路11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7人,監察人2~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0年8月10日(其次為第1次至第18次修正,日期從略),第19次修正於民國105年6月22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19,000,000元,計發行新股1,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認購金額於定價確定後另行公告。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28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發行新股總額10%計19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銷售。其餘75%計1,425,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認購26.318984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3)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4)本次現金增資有關事項,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預計實收資本總額560,434,260元,分為56,043,42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十、本次增資計劃:本公司本次募資計畫用於買回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主辦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購: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四、代收股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五、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待確定後再另行公告。 2.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待確定後再另行公告。 十六、待本公司決議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後,再另行公告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辦理過戶地點、辦理過戶時間等相關內容。 十七、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以股款繳納憑證先行劃撥至認購受配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無須辦理領取手續。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十八、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 (1)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 (3)索取方法﹕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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