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光通信:澄清工商時報B3版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25
2.公司名稱: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
6.報導內容:工商時報B3版。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實際財務業務狀況,
請投資人參考本公司於公開資觀測站公告之資訊為準,特此澄清。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長紅K線突破盤整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