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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個人電腦上網量仍站鰲頭 電子商務朝跨螢發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03 13:31


記者陳敬哲/台北報導

 


行動裝置流行似乎取代個人電腦,但台灣 AI 公司 Appier 分析 2016 年上半網路行銷資料發現,跨螢幕行為才是當前主流,45% 民眾擁有 4 個以上螢幕裝置,不同設備使用行為差異,並且上網使用量仍然藉由個人電腦為主。

Appier 營運長李婉菱表示,分析亞洲一兆筆網路行銷資料,台灣 7 成民眾擁有 3 個以上螢幕裝置,高於亞洲平均 60%,不同裝置使用行為都有差異,分析行銷越趨複雜,但個人電腦使用量高於手機與平板,打破目前刻板印象。

個人電腦使用量會在上午 9 時衝到高峰,接著緩慢下降至 19 時,不論何時都高於手機,不論設備在 23 時使用量都會上升,但仍然以個人電腦為主;另一方面,每天網路交易最高點也落在 23 時,先前如何行銷相當值得著墨。

李婉菱強調,台灣 58% 上網民眾,使用不同設備點選廣告類型會有差異,高於亞洲平均 44%;電子商務投下廣告最主要瀏覽與點擊廣告都在個人電腦,但最後完成廣告目標,包含購買、註冊、參加活動等,則主要在行動裝置。

廣告投放最重要恐怕仍在個人電腦,其次才是行動裝置,但是不同產業廣告點擊率,行動裝置仍然優於個人電腦,能看出台灣民眾廣告點擊行為複雜,針對不同裝置投放個別廣告,比單項廣告多營投放更具效益。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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