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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艾美特-KY:更正11/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發行第二次 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部份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0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艾美特(開曼)國際有限公司

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5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 壹拾萬元。

5.發行價格:依面額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

令規定辦理,授權董事長視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

同議定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

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

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轉換公司債實際發行日期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

長另訂之,並自發行日起於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交易。

(2)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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