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旺:澄清105年11月11日之媒體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1/11
2.公司名稱:力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
6.報導內容:「展望第四季,拜新思、Dialog、聯發科等客戶需求轉強,加上驅動晶片
回補庫存,法人圈估,力旺第四季營收與獲利均可創下單季歷史新高,單季營收可季增
15%到20%,其中光是權利金可以增加三成,全年每股獲利7元以上。」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未揭露個別客戶資訊,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以公開資訊
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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