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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1/11
2.經理人或董事之名稱: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沈軾榮董事
3.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昆山沛丰網絡有限公司 董事
4.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巴城鎮祖沖之中路889號
5.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設計調製解調器等寬帶網絡產品;銷售自產產品
6.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7.經理人或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8.公司擬採行措施:將提最近一次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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