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易精密:公告本公司處分轉投資子公司HONEST FAITH公司 88.57%股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HONEST FAITH公司 88.57%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5/11/11~105/11/1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HONEST FAITH公司 88.57%股權
2.每單位價格:人民幣4.41元
3.交易金額:人民幣46,83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與本公司無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新台幣193,307仟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收款條件交付,截至105年11月11日止已收取價款92%,股權轉讓價款之尾款為8%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核決權限辦理,並經104年10月2日
第一次臨時股東會通過,以及洽請德勤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2015年11月30日
為評估基準日,就交易標的之100%股權價值,依 資產法為主,分析交易標的之
股權價值,為評估處分交易對價合理性之依據。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HONEST FAITH公司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數量:0單位,總金額:0 元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 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之比例:5.49%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6.12%
營運資金數額: 新台幣302,983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蘇州嘉仕諾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幣528.8仟元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無效益資產。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股權轉讓價款之尾款:將剩餘8%匯入本公司指定帳戶作為保證金期限一年,
並指定由買賣雙方共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