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不救助原則留玄機 特別地方債或可輸血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5 10:40
和訊網消息11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我國將把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劃分為四個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實施地方政府財政重整計劃,地方政府依法承擔對地方政府債券全部償還責任,中央實行不救助原則。
由此可見,地方政府債務重整從此「有法可依」。中信證券(600030,股吧)明明團隊預計,未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各級政府信用將會開始走向分化。
不過,I級響應機制中指出「省級政府償還到期地方政府債券本息有困難的,國務院可以對其提前調度部分國庫資金周轉,事後扣回。必要時國務院可以成立工作組進駐風險地區,予以指導和組織協調」。
中信證券認為,實質上中央留有一定的操作空間,中央不兜底還需分情境分析。實際上,中央的概念很多,既可以是央行、財政部等具有真金白銀的政府機構,也可以是國開行、國有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危急時刻可以參與協調。
明明表示,不排除模仿特別國債,在危機時刻對一些金融機構定向發行特別地方債,然後在公開市場上由中央銀行購買,原則上也不違背人民銀行法中對於人民銀行不對政府財政透支的原則,即「不得直接認購、包銷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綜合來看,「中央在省級政府遇到I級債務壓力的時候,或將採用組合拳來暫緩風險爆發,從各級響應制度來看,各級政府的信用資質也將開始分化」。中信證券判斷,大部分平台債都不屬於其中定義的地方政府債務,雖然目前城投債的信用資質早在43號文中已新老劃斷,市場有所預期,但是關於地方政府重整的制度化,市場仍然感覺有所突然,未來城投平台資質分化將會進一步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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