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修正預算法刪除籌編「國民幸福指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5 13:30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國民幸福指數」是前總統馬英九在 2012 年提出的政見,但有立委質疑其重要性凌駕政府應辦理的統計項目,為此,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預算法修正案」,刪除「國民幸福指數」作為政府機關擬編概算前的參考依據,回歸統計法相關規定,避免占用過多主計經費與人力。
「國民幸福指數」是馬英九提出的政見,幸福指數涵蓋指標包括如健康、環境、教育、居住、文化、就業、休假等項目。主計總處日前公布 2016 年國民幸福指數,台灣國際指標綜合指數為 6.96,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會員及夥伴國 39 國相比,排名第 16 名,贏過日、韓等國,其中在「所得與財富」更排名第 2。
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秉叡就曾在財委會質詢時表示,日前媒體才報導,台灣的月薪倒退回 19 年前,幸福指數稱台灣的「所得與財富」超過北歐及日韓,排名世界第 2,這有誰會信?
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王榮璋說,台灣獨創的「國民幸福指數」,並非完全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美好生活指數,而是另創在地指標,以呈現我國國情的福祉變化,並兼有主觀指標與客觀指標,難以作為籌編政府概算的明確依據,而且歷年來這個指標的公布,跟國人的感受有很大差距,這次特別在預算法裡面把它刪除。
此外,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自 1999 年下半年開始,陸續編制國富統計、綠色國民帳、稅式支出、及移轉性支付之報告,已試行多年,有正式編列之必要,此次修法也將「試行」詞語刪除,要求行政院正式編列,而報告內容也應於政府網站公開。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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