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國中華網報導,泰國市值超過百億泰銖的嬰幼兒食品市場發生“地震”,因政府在新修訂的泰國嬰幼兒食品營銷監管保護法中規定禁止一切涉及嬰幼兒食品的廣告和宣傳活動。該法案規定,嬰幼兒食品企業特別是奶製品企業將被禁止從事年齡在3周歲以下包括未滿1周歲的嬰兒在內的產品宣傳廣告和營銷活動。對違法該規定的企業和個人處以最長3年監禁或最高30萬泰銖罰款。對於警告後仍未改善的企業每天額外追加10萬泰銖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