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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雄專欄】買房的苦惱VS不買房的苦惱

蔡志雄 2016-11-28 14:01


今年的地價稅單適逢公告地價三年一度的調整,加稅幅度之大引爆了民眾對各地方政府一連串的抗爭。其實,房地產加稅也不是只有最近的事情,之前包括豪宅稅、囤房稅等等的調整,不只地價稅調漲,房屋稅早就漲了,擁有不動產的持有成本不斷的增加。於是有人說,別買房了,房子不但會折舊,還要維修,倒不如一輩子租房子,把煩惱通通丟給房東去處理就好。

前幾天接到一位朋友打電話詢問,住了五年的房子房東突然要調漲下年度續約的租金,如果不同意租約就到此為止請他搬家,問我有沒有解決的辦法?他說他可是租屋界的模範生,過去五年來年年續約,期間除了遇到假日,租金從來沒有一天晚匯過。之前租屋專法草案房客可以片面續約,但畢竟尚未立法通過,以現行規定而言,租約到期,房東有不續租的權利,即便是租屋界的模範生也不能保證租房子不會出問題,房東還會挑東挑西,挑房客的年齡、性別、職業,從租屋專法草案特別立法規範就代表一定有這樣的事情。


買房子會遇到持有成本增加,租房子會遇到房東調漲租金,看起來沒有一個選項是完美毫無缺點的,究竟,一輩子買房的話會遇到什麼困難?如果一輩子沒買房的話又會遇到什麼困難呢?

買房子真的是不容易,就算房價這一、二年來出現了明顯的跌幅,可是相較於之前二倍、三倍的漲幅,目前的跌幅頂多二成,撼動不了高房價,準備頭期款還要背負貸款的壓力,存錢除了省吃儉用,甚至還要犧牲一些生活的品質。買到的房子住了不滿意那可就麻煩了,光出售一間房屋就得付出高額的交易成本。房子住個十幾、二十年,因為孩子大了,又要換個大一點的房子。勒緊褲帶硬著頭皮房子買下去,萬一碰上升息貸款繳不起,落得法拍房子沒了不說,還得背負不足清償的債務。

不買房用租的那可就輕鬆多了,因為不用存頭期款年紀輕輕就可以出國遊玩,當個月光族也無所謂,反正只要夠付租金跟生活費就好,愛住哪裡就租哪裡,不滿意等租約到期換地方,甚至可以賠償房東提前解約,嫌房子舊或孩子大了可以改租新一點或比較大的房子,這也比換屋來得簡單。而且不買房存下的錢未必通通花掉,可以用來從事投資,同樣可以累積相當的資產。

不過,不買房子也沒有這麼美好,買房其實是強迫存錢的方法,不買房少了非存錢不可的理由,要克制花錢的慾望就要有非常強的自制力,問題是這跟人性有很大的衝突,而且既然是投資就有風險,想賺錢還得靠自己多多學習,用對投資的方法才行。還有,隨著年齡增長,未必可以租到房子,這也是必須考慮的現實狀況。

一輩子買房或一輩子不買房都非同小可,說穿了,買房有苦惱,不買房也有苦惱,重點不是選了哪一邊,而是選了之後,有沒有為背後的困難做好一輩子的準備。至於買房與否,我寧可苦在前面,答案是什麼應該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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