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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長:UBER公司惡質不負責 罰款百萬元起跳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07 12:04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 (7 號) 審查《公路法》修正草案。若順利通過,未來針對 UBER 違法經營將可處 10 萬以上、2500 萬以下罰鍰。UBER 方面今天買下四大報廣告回擊政府。立委鄭寶清在會中痛批 UBER 把台灣當成免稅、免照、免責的大平台,根本是為所欲為。

鄭寶清表示,UBER 公司非常惡質,一般車隊一年要繳上千萬的稅,他完全不用一毛錢,營業至今兩張共 1.3 億的稅單也完全沒繳。另外日前有旅客因為嘔吐在快速道路上把人丟包,甚至有女乘客被性侵,UBER 也只是把司機停權,完全不願負責。他要求交通部務必嚴格取締。


交通部長賀陳旦則回應,公部門的立場不變,強調 UBER 應該納管、納稅、納保險,未來修法後對於司機駕駛的罰款將可能從現行的 5 萬提高到 10 萬,但針對公司部分將會從百萬元來起跳。路政司則表示,UBER 司機被抓到,就吊扣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嚴重就吊銷,目前也正在研擬民眾檢舉獎金,朝罰款的 10 分之 1 作為獎金來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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