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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國內產經大事搶先看〉稅制不合理 稅改拚中期改革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01-0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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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鉅亨網資料照)

2017 年是財政部進行稅制改革的重要一年,財政部長許虞哲宣示,有關個人綜所稅過高、營所稅過低,乃至股利所得、內外資稅率、兩稅合一等稅制議題,財政部已列為中期改革計畫,預計 2017 年 4、5 月提出修法。

綜所稅成為台灣第一大稅,卻是上班族和股東在獨撐?就連行政院長林全都說,台灣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只有 17%,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高達 45%,「全世界有哪個國家這兩個稅率的差距,像台灣如此大的?」


8 年前,前總統馬英九剛上任時,大降遺產稅、贈與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認為可以救經濟,然而,台灣稅制雖然改了,但企業、投資大戶還是不回頭,反而綑綁了台灣的競爭力。

俞國華之後,時隔 27 年,台灣再次出現財稅背景出身的行政院長林全,這也讓財政部相當重視 2017 年的稅制改革,從財政部在官網建置「友善租稅專區」就可以看得出來,個人股利所得課稅制度及綜所稅課稅方式是兩大重點,前者在於接軌國際稅制、維護租稅公平,後者希望吸引外籍人才來台及留台。

2010 年,馬政府將台灣營所稅率降到 17%,綜所稅取代營所稅成為台灣第一大稅,現行綜所稅最高稅率 45%,相較於其他國家,稅率偏中高;營所稅率 17%,則明顯偏低。

這個不合理的綜所稅制度,未來將會朝拉近兩者差距,也就是營所稅率不排除提高,綜所稅率最高稅率 45% 極可能調降。但財政部強調,一切待研究報告出爐才會有明確方向。

台灣 2016 年稅收呈現連 3 年超徵逾上千億元,以此為根基,2017 年的稅改,將在稅收不變之下,調整課稅項目,包括綜合所得稅薪資扣除額、標準扣除額、稅率級距與股利扣抵稅額減半等,都將一併全盤考量。

股利所得改革 內外資稅率差距需趨於一致

至於股利所得稅,依照現行法規,對外資股利所得按 20% 單一稅率課稅,本國自然人則併入綜所稅,稅率最高 45%。

企業界普遍批評,外資領股利所得只需分離課稅 20%,台灣人股利所得要與其他收入合併繳綜所稅,最高 45%。內外資稅率差距 25 個百分點,使得大家紛紛變成「假外資」,或不願領股利,長期持股。

為此,金管會指出,可參照美國及英國「分離 + 分級」課稅方式,且股利扣抵額減半,也建議恢復到全額扣抵,避免大量的棄權息賣壓讓內外資稅負趨於一致。

金管會表示,主要各國的股利所得稅,都是採「分離課稅」,僅台灣採累進稅率,美國甚至還「分級」,如自然人所得級距稅率是 10% 及 15% 者,不課股利所得稅;所得級距 25%~35%,股利所得稅率是 15%;所得級距最高 39.6% 者則課 20% 股利所得稅。也就是說,所得愈高、才課較高的股利所得稅。 

面對 2017 年稅改之路,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稅改和所得重分配有關,財政部已將檢討我國股利所得課稅制度列入中期政策推動方向,並且參考各界意見、委外研究單位建議及國外課稅規定,研議調整內外資股利所得課稅規定可行性,併同檢討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所稅稅率等相關配套措施,無論外界要求檢討聲浪多大,主要原則就是是「維持稅收不變的情況下,所有調整有加、有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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