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允發債轉股專項債券 規模不超約定股權金額70%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7 11:55
中國發改委昨 (26) 日公布《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專項債券發行指引》,允許國有資本投資營運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發行「債轉股」專項債券,發行規模不能超過債轉股項目合同約定的股權金額 70%;債券集資所得最多 40% 可用作補充營運資金。
《星島日報》報導,《指引》列明轉股債權範圍以銀行對企業發放貸款形成的債權為主,並適當考慮其他類型債權;又允許以公開或非公開方式發行專項債券。非公開發行時,認購的機構投資者不能超過 200 人,每筆認購不少於 500 萬元人民幣。
《指引》指,專項債券所得資金主要用於銀行債轉股項目,且可用於一個或多個債轉股項目。對於已實施的債轉股項目,債券資金可以取代前期已用於債轉股項目的銀行貸款、債券及基金等資金。
至於債券到期日,《指引》提出,對於有指定退出時間的債轉股項目,債券到期日原則上應與債轉股項目實施期限一致,並於當日一次過歸還本金,但亦可設置可續期條款。
《指引》要求,專項債券優先以股權市場化退出收益作為償債資金來源。至於增加信用評級方面,專項債券應以轉股股權作為抵押擔保,如果該股權早於債券存續期提前變現,應將變現後不低於債券存續期規模的資金用於債券抵押。
中國新一輪債轉股方案於今年 10 月出台,分析指,專項債券能增加機構的集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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