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行:公告本公司更名新股上市暨舊股終止買賣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本公司103年6月20日股東常會通過,將投資以外營業分割後成立投資控股公司繼續上市,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103年10月28日臺證上一字第1030021599號函同意在案。
二、本公司名稱由「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業經經濟部104年1月13日經授商字第10401000890號函核准在案。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2905」,並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式」之規定,訂定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
三、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681,368,90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 6,813,689,020元整。
四、因應措施:換發股票作業計劃:
(一) 換發日程: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3月5日。
(2)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4年03月06日至104年03月11日止。
(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4年03月10日。
(4)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104年03月12日。
(5)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04年03月12日。
(6)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 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
由於本公司本次更名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五、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二) 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檔案(稅單、集保股票交付清單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舊戶免)、股東印鑑卡(舊戶免)、(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三) 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四) 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2326-8818
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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