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豐輪胎:本公司因尚無法確認其中壢廠火災影響情形及對外完整說明,其上市普通股自106年1月18日起暫停交易。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0款
1.事實發生日:106/01/17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證交所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06/01/18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之必要,
經證交所同意恢復交易日期: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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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40款
1.事實發生日:106/01/17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證交所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06/01/18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之必要,
經證交所同意恢復交易日期: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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