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關于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6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
通知稱,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或轉讓證券的,限于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程序認可的其他證券,不得違規發行或轉讓私募債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等公開或變相公開方式發行證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資;不得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證券轉讓,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證券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五個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單隻證券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私募證券持有人數量上限;證券持有人名冊和登記過戶記錄必須真實、準确、完整,不得?匿、?造、篡改或毀損。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融資或轉讓的,不得違反本通知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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